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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前罪是附加刑能否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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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6 16:1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通常都有这样的说法“事不过三”,这是在日常生活中对待一些事情的态度。但是在法律面前,是没有宽容的机会的,对于一些罪犯,其已经受到过一定的刑罚处罚且执行完毕或是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了罪,这就属于累犯了,那么前罪是附加刑能否构成累犯呢?下面,北京刑事律师电话将给您带来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前罪是附加刑能否构成累犯
  前罪是附加刑不会构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能否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0)》第十八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这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前罪是附加刑能否构成累犯的问题解答了,希望能帮到您。所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罪是附加刑是不会构成累犯的,需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才行。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些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我们网站首页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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