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论坛|23度空间

 找回密码
 注册(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10038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它] 浅谈离婚案件之调解方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6-26 16:3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派出法庭里,最常见的案件莫过于离婚案件,而我的调解生涯也毫无意外的始于斯。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从最开始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到如今的略知一二、驾轻就熟,除因未婚到已婚的身份转变,增加底气的恐怕就是漫长的摸索和思考过程。现就上海离婚纠纷律师的经验跟各位调解达人交流探讨:
  一、从立案材料判断夫妻感情现状
  首先,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了解双方矛盾点和矛盾类型、大小。判断是夫妻间常为家庭琐事相互争吵,还是矛盾扩大到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甚至双方家族之间曾有过激烈冲突。如果矛盾仅停留在夫妻之间,且是因家庭琐事引发,说明矛盾还有调和的可能。如果家庭暴力非常严重,或者双方家庭成员也掺杂进来,形成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这时,恐怕就难以调和,要考虑调解离婚了。当然,夫妻一方长期离家,对家中妻儿不管不顾的以及结婚多年未能生育,双方又长期分居的也容易引起夫妻感情破裂。对于前一种情况,说明在外的丈夫完全没有家庭责任感,未尽到基本的家庭义务,后一种情况则因为生育不能,在传宗接代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引发夫妻、婆媳矛盾,因为观念牢固,夫妻感情因处在附属地位而被迫作出让步。
  二、交叉询问发现矛盾焦点
  其次,根据交叉询问,发现双方离婚的真正缘由和目的。特别是婚外情这样的原因比较隐蔽,当事人出于道德上的羞耻感会故意回避,但该原因恰是其诉诸离婚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生育能力,也可能成为提出离婚的隐性原因,因为当事人知道该原因非法定离婚的理由,故借其他理由提出离婚。基于这两类原因提出离婚的,当事人立场坚定,想法难以改变,往往难以调和,只能调解离婚。
  三、试探性调解找对调解方向
  再次,以先调和、再调离为顺序,试探双方的态度。通常来说,原、被告的态度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原告坚持离婚,被告坚持不离婚,就没有调解的必要;2.如果原告坚持离婚,而被告表露出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就有调解离婚的基础;3.如果原告态度并不坚决,只是想通过诉讼给被告一个教训,同时被告认识到错误,愿意改正,求得原告原谅,那么调解的方向当然就是调和了。
  四、把握双方心理拉近调解差距
  最后,在确定调解方向后,对欲调解和好的,敦促被告立即作出保证书,对原告许下承诺,求得原告的原谅,打消离婚念头。对欲调解离婚的,询问双方以前是否有过调解方案,及方案未达成的原因。再根据原告诉诸离婚的原因和对离婚时间紧迫性的需求,拉近双方在财产分配、补偿金额上的差距。如果原告急于离婚,就大多愿意在金钱上作出大幅让步,尤其是原告为男性的情况下,出于对女性的照顾心理和社会普遍观念的压力,男性一般会同意作出进一步让步。因此,从此处入手给出调解方案,既能达到调解成功的目的,又能照顾到妇女的利益,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0898-66661599    站长联系QQ:7123767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jtche.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华南理工大学论坛 ( 琼ICP备2022007678号 )

GMT+8, 2024-4-20 02:42 , Processed in 0.03954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校园招聘信息

© 2001-2020 华南理工大学论坛校园招聘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