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论坛|23度空间

 找回密码
 注册(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113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它] 对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怎么处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5-31 16:4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在法律上,寻衅滋事是违法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刑的,那么法律上对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怎么处罚?接下来由重庆刑事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对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怎么处罚
  结伙斗殴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如果是首要分子或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要与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罪区别开来。对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规模不大,危害不严重的,不宜以聚众斗殴罪处理,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处理。
  (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参加者。
  (四)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五)一方有互殴的故意,并纠集三人以上,实施了针对对方多人或其中不特定一人的殴斗行为,而对方没有互殴故意的,对有互殴故意的一方也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但要注意区分聚众斗殴与共同伤害和共同杀人的界限,对于一方有明显的伤害或杀人故意的,直接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处理。
  (六)一方有互殴的故意,纠集三人以上对另一方进行殴斗,另一方开始没有互殴的故意,但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并纠集多人以上进行互殴的,对双方均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但要注意区分聚众斗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对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怎么处罚的相关解答,在刑法上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进行咨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0898-66661599    站长联系QQ:7123767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jtche.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华南理工大学论坛 ( 琼ICP备2022007678号 )

GMT+8, 2024-5-12 19:50 , Processed in 0.03286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校园招聘信息

© 2001-2020 华南理工大学论坛校园招聘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