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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累犯从重处理是否都是按上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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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4 16:2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规制犯罪行为,我国制定了累犯制度,即如果在法定期间再次犯罪的,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那么,关于累犯的量刑具体如何确定呢?从重处理是否都是按上限进行处理呢?北京律师律师咨询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累犯从重处理是否都是按上限处理
  累犯从重处理不是都是按上限处理,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是否可以适用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不可以适用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 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累犯是一种不被我国法律允许的行为,如果存在累犯情形,是需要从重处罚的,但此处具体的量刑幅度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而定,所以并非全都按照量刑上限而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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